湖北房縣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和大壩安全監測設施項目(二期)監理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房縣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和大壩安全監測設施項目(二期)監理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瑞馳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房縣城關鎮白土村新水廠路688號廣濟醫院向南300米)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1日15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房采計備【2023】XM0120號
2、采購計劃備案號:房采計備【2023】XM0120號
3、項目名稱:房縣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和大壩安全監測設施項目(二期)監理服務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40(萬元)
6、最高限價:18(萬元)
7、采購需求:
詳見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合格后止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5.1依據財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湖北省財政廳、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鄂財采發[2022]5號)和房縣財政局、房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落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房財發[2022]25號)文件要求,①本項目需落實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20%的價格扣除優惠,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②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采購項目,對于聯合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落實政府采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對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的報價給予6%的扣除。③對小微企業中的殘疾人企業、監獄企業、采購產品納入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推薦目錄內企業、采購產品獲得節能產品或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的企業,以價格評審優惠幅度的上限給予評審優惠;④ 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200萬元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5.2《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5.3《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5.4《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印發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8號)、《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的通知》(財庫【2019】19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參與實施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機構名錄的公告》(2019 年第16號文件);